关于补充办理学生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卫处 发布人:袁广龙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后勤保卫处将根据《关于校内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补充通知》要求,为已通过所在院系补充备案登记的学生电动自行车线下核发校园通行证教职工及家属等另行通知。为避免车辆聚集拥挤,提高办理效率,本次补充办理分时间段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校区警务室门前(东门原校医院)

二、办理情况说明

(一)已向院系报备登记还未办理的;

(二)第一批办理过程中未按时间要求到场办理的;

三.办理期限: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此次补充办理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学生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办理业务。

时间安排:

日期

办理学院

5月29日(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

5月30日(周

海洋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紫丁香

5月31日(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四、办理流程: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按照时间安排,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将车辆驶至办证地点;

(二)后勤保卫处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使用人身份与院系补充报送的车辆登记备案表是否一致、核验车辆与车牌是否一致对于已备案登记的临时牌照车辆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测合格后方可上牌)

(三)符合条件的现场签字确认,由工作人员为电动自行车安装校园通行证,登记个人信息、车牌、通行证信息并拍照留证。

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保卫处代章

2024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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