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相关事项说明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1日

一、起保:

新报到人员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主楼人力资源处劳资办公室(H224A)办理起保手续。等待大约需要两个月。接到人事处通知后,到同一地点领取医保卡、医保证。

二、转入:

调入人员,如果在原单位参加过医疗保险,可转移医疗保险关系,目前尚不能转移账户内资金。转移者,除需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原参保地开具的医疗保险转移单,到主楼人事处劳资办公室(H224A)办理转移手续。

三、转出:

调出人员,需携带调令、医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主楼人事处劳资办公室(H224A)办理转移手续。

四、新社保卡:

拿到新社保卡后,无需开通,即可使用。只有需要使用银行业务时才需开通。

(一)银行业务开通:

方法一(人工开通):用户本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附近的工商行即可开通。

方法二(电话开通):按照《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简易版]》中的说明开通。

(二)补办社保卡:

新社保卡由于功能较多,一旦丢失,补办时间较长。补办流程如下:

1、由本人携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挂失。

2、制卡时间大约为两个月,由单位统一领取。

3、接到通知后,到人事处劳资领取医保卡。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办公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

办公室电话:0631-5190586

服务大厅电话:0631-5211690

高区社保处办公地址:火炬大厦一楼大厅

大厅电话:0631-5684060

医保科电话:0631-5629010

我校劳资办公地点:H224A

我校医保联系人:崔忠斌

我校联系电话:0631-568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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