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威海)教职工因公赴台手续办理说明
发布者:刘新宽 编辑: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第一步:提交申请

1.出访人员情况调查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3.教职工出国(境)人员管理申请表,经院(系)/部门审批后,递交至所在院(系)/部门外事负责人

4.涉密人员需办理保密手续

5.校区副校级及以上领导还需登录校园门户,线上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正副处级因公出国(境)申请并审批,登录地址:

http://i.hit.edu.cn/index#/app/service/detail?id=bddf3e37a1184ad8af9c447162559bbb

注:60周岁(含)以上出访人员需提交体检证明复印件,单位承诺函及家属承诺函。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执行因公出访任务

(上述材料可能因出访人情况不同略有差异。)

第二步:准备出访材料

1.赴台请示(国际合作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出具)

2.赴台人员审查表

3.台方出具的邀请信一式两份、彩色打印(不可出现“ROC”字样,需包含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地点、事由、费用来源、邀请人姓名、名章、联系方式、邀请单位公章)

4.台方提供的《大陆地区来台从事相关活动行程表》一式两份,彩色打印,若是长期交换学习,日程可按周开具(含抵台时间、离台时间、活动地址、住宿地址以及与邀请函一致的邀请方签名或签章等完整信息)

5.邀请单位简介,可自行制作,一式两份(应写明邀请单位性质、成立时间、主要负责人等基本内容,切勿出现“一中一台”“ROC”等字样)

6.参加学术会议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会议主办方的中文承诺书(内容主要承诺该会议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问题”,需盖邀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中文版参会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赴台参加国际会议的需提交“所有参会人员名单”(名单表上Country/Region一栏中,台湾、香港和澳门不能单独出现,应在后面加上中国,并按照中国大陆、中国港澳台、其他国家或地区排列;外国参会人员人数需占三分之一及以上);

赴台参加海峡两岸会议的需提交“大陆所有赴台人员名单”

3)赴台参加两岸会议,需提供内地参会人员名单(名单内容含参会人员姓名、职称或职务、单位等信息)

以上材料以团组为单位,交至国际合作处H232

第三步:办理审批

1.国际合作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审核后,出具其他相关材料,报送黑龙江省台办

2.国际合作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送至黑龙江省台办审批,或经黑龙江省台办报国务院台办审批;黑龙江省台办或国务院台办出具“赴台批件”。

3.申请人收到国际合作处通知后,到主楼232领取“赴台批件”

注:因“赴台批件”原件需提交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请将“赴台批件”复印两份,一份报销时提交财务处,一份自存。

第四步: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1.赴台批件及名单表原件

2.邀请信彩色打印一份

3.身份证原件

持以上材料到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注类型为:应邀赴台(Y))

威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文化中路89号(东门入)咨询电话:0631-5192359

第五步:出境执行任务

出境前请仔细阅读:出国(境)特别提醒和出国(境)人员行前必读

第六步:出访总结及财务报销

入境后1周内提交出访总结和《出国(境)人员回访记录表》。到国际合作处领取“哈尔滨工业大学办理出国(境)手续证明”,财务处报销用

注:没有“赴台任务批件”出访的,一律不予报销。

温馨提醒:

1)如首次新办台湾通行证,需本人到现场办理(通行证和签注可一起办理)(2)如已有有效的通行证,可由他人代办签注(携带出访人的台湾通行证、赴台批件、出访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赴台时还需要提供入台证,入台证不由学校办理,请自行联系邀请方,由台方提供。取得入台证后,彩色打印随身携带,进入台湾地区的时候出示即可

附件:教职工因公赴台所涉及材料.zip


编辑审核:国际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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