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哈工大“教学优秀奖”提前两年申请跟踪考评的通知
各院、系、教研室:
根据哈工大“教学优秀奖”评审办法,我校“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者需提前两年提出跟踪考评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专家对其教学情况进行两年的跟踪考评。考评情况将作为评审时的重要依据之一。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2010年时必须具有5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科生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的教师或教辅人员。
曾获得校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的教师、教学带头人、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教学优秀奖申报及评选。
2.申请人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一式两份于3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H343刘玉平
3.教务处、院(系)将分别组织校教学督导组及院(系)教学督导组对申报者的教学情况(主要是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跟踪考评。
教务处
2009年2月28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