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三届“李昌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李昌奖”评选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传承李昌老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发扬“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弘扬哈工大精神,通过评选和表彰奖励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设“优秀教工李昌奖”5名,“优秀学生李昌奖”10名(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5名)。评选范围含威海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工李昌奖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深受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在学校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弘扬哈工大传统和精神,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员工。
(二)优秀学生李昌奖
学习勤奋,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有强烈的爱国奉献、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广大师生一致好评的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一)教工组:
材料申报:6月底前
组织评审:
名单公示:
颁奖仪式:
(二)学生组:
材料申报:
组织评审:
名单公示:
颁奖仪式:9月初
五、表彰办法
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师生,颁发奖章、奖状和奖牌,“优秀教工李昌奖”颁发奖教金5万元人民币,“优秀学生李昌奖”颁发奖学金1万元人民币;获奖名单和事迹材料将由学校博物馆“李昌纪念馆”永久留存。
六、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以党政联席会议或经党政联席会议授权的其他集体研究形式,负责推荐本单位参评人选。“优秀教工李昌奖”也可由5名以上教职工联名推荐。
(二)“优秀教工李昌奖”由学校“李昌奖”评审委员会受理;“优秀学生李昌奖”本科生推荐人选由评审委员会委托学生工作部初评,研究生推荐人选委托研究生工作部初评。
(三)威海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分别受理本单位参评人选材料,初评后汇总至校本部相关受理单位。
(四)学校“李昌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一次重要的工作总结与学习机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充分挖掘、认真总结,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
(二)请各单位将学生(
教工组:教育发展基金会魏小坤,办公地址:行政楼221-2室,联系电话:86418538;
本科生组:学生工作处常宽,办公地址:活动中心521室,联系电话:86418141;
研究生组:研究生院谭玉磊,办公地址:行政楼317室,联系电话:86416419。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李昌教育基金“李昌奖”评审委员会